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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深化无锡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无锡新传媒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16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以及《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精神,决定在市级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对非税收入实行规范化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二、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国有资本、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1.完善非税收入财政征管体制。一是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主管机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其他部门和单位征收。按照有利于征足收齐、方便缴款的原则,对向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共同普遍征收的规费,委托税务部门征收;对涉及商品房等建设项目规费,逐步实行集中统一征收;对政府资产、资源性收入,分别明确执收部门;对部门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缴方式。凡实行委托征收的,每年年初统一由财政部门颁发《委托征收协议书》,明确责、权、利。二是加强对委托征收单位的考核。委托征收单位应收不收、违规减免的,或征缴率达不到要求的,财政部门有权取消其委托代征业务。

        2.完善市与区非税收入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完善非税收入分成及结算办法。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对全市各系统的非税收入分成及结算办法重新明确。今后,未经市政府及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集中下级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二是完善市与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在不影响区级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城区范围内(锡山区、惠山区除外)涉及商品房建设的规费,按属地原则统一由市级征收。严格区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实行“财随事转”。三是逐步建立市与区的激励机制。结合财政预算内体制调整,逐步采取相关措施,调动各区征管积极性。

        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财政管理体制。一是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凡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收入应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区分资金性质,实施分类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对缴纳税款后的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暂收的保证金、押金、暂扣款,以及收取的暂存款项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但资金须存入财政指定的专户,接受监督管理。

        (二)加强政府资源(资产)性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
        1.完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性收益,应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完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性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积极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管理方式,增加政府非税收入。

        3.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应严格执行《无锡市国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工作
        1.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征收行为。一是改革传统的财政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专户。二是规范单位账户管理,取消执收单位的财政专户分户。三是规范党、工、团等账户的开设。

        2.加强征管质量考核,严格应收尽收。一是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共享机制。对社会保障基金等全面实行财税银联网,数据共享,切实提高征缴率。二是建立委托代征的政府性基金征管资料财政备案制度。有关部门向委托征收部门提供应征数据等征管资料时,同时报送财政部门备案,作为征管质量考核依据。三是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超面积建设项目规费的征收管理,制定统一的征收管理办法。

        三、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全局性工作。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领导,成立无锡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监察、物价、审计、人民银行、法制办、国税、地税、国资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财政局增设非税收入管理处,与综合处合署办公,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力量。

        (二)开展全面清理,摸清非税收入情况。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两项清理:一是对照省政府文件要求,清理各级出台的收费优惠政策及收费管理权限,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纠正,对所有非税收入逐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范围”。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非税收入项目、收费票据、往来款项等进行清理,摸清单位家底,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对策。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依法征管机制。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牵头完善配套办法,制订出台《无锡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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